原油儲罐清罐作業不防爆臨時用電引發火災事故
一、事故經過
某石化分公司402#原油儲罐(直徑46米,高19.3米,總容量為3萬立方米)于1995年投入使用,一直未檢修,在使用過程中發現中央雨排管破漏、蒸汽盤管泄漏,計劃安排進行大修。車間2002年10月22日將罐內原油倒空停用。由于多年使用,罐底殘留水、泥、沙、油等沉淀物高0.4米左右。罐底清理工作由供銷公司承包給某星都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星都公司),雙方簽訂了《檢維修(施工)安全合同》。10月25日油品車間為星都公司辦理了臨時用電票,當日星都公司開始了清理工作。21時左右,星都公司現場負責人押運油罐車到油品車間盛裝罐底油泥,油罐車停靠在402#罐東側防火堤上的消防通道上,由該公司職工負責在車頂裝油泥。22時10分左右,進行停泵操作。隨之就在木制配電盤的附近發生爆燃,火勢順勢蔓延到人孔處,致使人孔處著火。在滅火時星都公司經理被燒傷,被送往石化職工醫院進行搶救,現場負責人被當場燒死,罐內余火于28日12時30分撲滅。
???? 二、事故原因
星都公司嚴重違反《某石化公司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中關于在“火災爆炸危險區域內使用的臨時用電設備及開關、插座等必須符合防爆等級要求”的規定,在防爆區域使用了不防爆的電氣開關,在停泵過程中開關產生的火花遇油泥揮發出并積聚的輕組分,發生了爆燃,導致火災發生,是造成這起火災事故的直接原因。經某市消防支隊事故調查組認定,星都公司對此起重大火災事故負直接責任,某石化分公司安全管理有漏洞,對此起事故負間接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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