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鋼集團昆鋼安寧公司“9.29”窒息死亡3人事故
一、事故概況
(1)事故發生時間:2013年9月29日17時30分許
(2)事故地點:武鋼集團昆明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安寧公司新區300m3燒結機低溫余熱發電工程工地
(3)事故責任單位:浠水縣升華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4)事故類別:窒息
(5)事故等級:較大事故
(6)傷亡情況:死亡3人
二、事故發生經過
2013年9月29日17時30分許,樁基挖孔作業人員在該發電工程建設工地進行作業。在16#孔樁作業的李啟國在井下遇險,在地面作業的王文春、王南海聞訊趕來,冒險進入孔井下查看和救援,導致3人窒息死亡(李啟國,男,47歲,云南巧家縣人;王文春,男,29歲,云南巧家縣人;王南海,男,29歲,湖北浠水縣人)。
三、事故原因
孔樁作業人員在未采取孔井內專門通風和其它安全保護措施的情況下,冒然下井作業和救援,違反了《建筑樁基技術規范》(JGJ94-2008)6.6.7條“人工挖孔樁施工應采取下列安全措施:每日開工前必須檢測井下的有毒、有害氣體,并應有足夠的安全防護措施。當樁孔開挖深度超過10米時,應有專門的井下送風的設備,風量不宜少于25L/S”的規
定,窒息是導致3人死亡的直接原因。
追責:除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第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對浠水縣升華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武漢鋼鐵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云南分公司、中冶長天國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昆明建設咨詢監理有限公司分別處以22.9萬、22.9萬、22萬、21萬元罰款外,并將陳勝前(浠水縣升華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副經理,該項目具體負責人)、嚴水清(浠水縣深化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代表)兩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同時對該事故的發生負有行業監管缺失責任的安寧市住建局兩名副局長給予停職檢查、書面檢查的問責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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