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明礦“2001.4.28”場內機動車事故案例分析
曉明礦“2001.4.28”場內機動車事故案例分析
落地煤場是由選煤廠圓筒倉落煤后經汽運公司推土機倒貨形成,推土機原班作業。4月28日零點班,推土機司機姜×和于×的作業任務是將圓筒倉落煤口下方的煤由南向北推。2時,接選煤廠調度電話通知落煤后,于×先駕駛煤堆上的120推土機開始推煤,姜×發動煤堆下的另一臺120推土機,上煤堆同時推煤。于×推了幾鏟后,由于推土機電瓶極柱腐蝕,推土機熄火,于×就下煤堆取工具,當于×回到煤堆后,發現姜×駕駛的推土機不見了,就開始尋找,結果發現推土機掉落在主扇擴散器與圓筒倉之間的煤堆擋墻下面,推土機駕駛樓嚴重損壞,姜×已當場死亡。
事故原因:
經對事故現場勘察和調查分析認定,這是一起由操作者(推土機司機)操作失誤造成的責任事故。
現場勘察發現,當推土機推完第二條煤道的第三鏟后,推土機本應直線倒行至小煤堆處,卻突然轉向正東方向,越過了1.3米高的作業界限,又行駛了14米,致使推土機從落地煤堆11.7米高的擋墻上方掉下,造成推土機駕駛樓嚴重損壞,司機當場死亡。
防范措施:
1、加強夜間對作業場所的照明,并在擋土墻上方設置警示牌和警示燈。
2、今后應盡量避免推土機夜班在煤堆上作業。
3、加強對推土機司機的自主保安能力教育,在落地煤堆上作業,必須查明推土機前后情況,確認安全后方準作業。
4、推土機在落地煤堆上作業時,必須設專人負責了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