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陽泉煤業集團五礦五林井 “3.13”監測工死亡事故案例分析
山西省陽泉煤業集團五礦五林井 “3.13”監測工死亡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經過
2007年3月13日,通風工段自己大巷敷設監測監控光纜,當拖線長度達到1100米時,班長與停在2#煤倉處的電機車司機商定用機車輔助拖線,在大巷向外拖線1600米時,因監測監控線輥出散線速度與前方機車及人員牽引速度不一致,使監測監控線產生張力,將拐彎處吊掛監測監控線的鉛絲崩開,監測監控線彈出,將正在放線處一名監測工甩向另一側,致使頭部撞在水管法蘭盤上死亡。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在大巷違規采用機車牽引敷線。
2、主要原因
現場人員搶時間,趕任務、將監測監控線用鉛絲吊在空車道測巖幫棚腿上,埋下事故隱患。
在沒有制定專項安全措施的情況下,現場施工的安全工作安排不嚴不細,現場變換拖線方式后,沒有及時通知現場作業人員。
三、事故性質
這起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
四、防范措施
1、對零星工程,特別是涉及兩個以上單位或隊組的工程,要制定專項安全措施,經研究確實不需要制定措施的,必須執行工作票制度。
2、入井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帽帶,并要求強制執行。
3、落實干部跟班上崗制度,安全措施不完善時,要及時研究補
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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